浩鼎生技公司不滿遭壹週刊連續6期用封面頭版報導有關解盲風波,認為壹週刊不實報導損害商譽、造成股價波動,提告請求10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及登道歉啟事在《聯合報》等四大報與壹週刊。台北地方法院今首度開庭,壹週刊否認損害名譽,稱報導內容某些專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並非指浩鼎。法官諭知改訂7月19上午10時再開庭。浩鼎公司指出,壹週刊777期內文中「專家看著浩鼎準備的新聞稿非常詫異…」,裡面的專家是指台大醫學院外科教授黃俊升,但他當時是認為「初步結果顯示,OBI-822能讓產生免疫反應的患者獲得明顯的效益,研究團隊非常振奮…」,顯然報導方向與黃原意有所差異。浩鼎表示,報導中寫到「被檢調約談…」卻反而士林地檢署隔天便發布新聞稿澄清,呼籲「不要假檢調之名,捏造偵查結果」;且又用「健保暑此舉恐引來獨厚浩鼎的引響」等語來抹黑浩鼎官商勾結,但事實上何技正並未出現在衛福部討論會的代表、出席名單。浩鼎認為,「查證義務是防範媒體巨獸的最後防線」,但若是在出刊前兩天,晚上8點才打給董事長詢問回應,僅是為填文章中回應部分的小方塊,根本不算是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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