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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舉行《地制法》及《選罷法》公聽會。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提出報告指出,行政部門對於罷免門檻傾向微幅下修,但對大幅修改持保留態度。陳純敬舉例指出,如果一個選區內本來有4個候選人,其中1人當選但後來遭人提出罷免,可能會造成其他候選人支持者群起要求罷免當選人的「三打一」狀況。對此,與會的「割闌尾計畫」發言人林祖儀提出質疑,並列舉前立委吳育昇、林鴻池當選得票數以及選區內有效票總數指出,過去在罷免過程中並沒發生打群架的狀況,強調確實有必要下修罷免案成立的第二階段連署門檻,以及取消罷免投票成立的「雙1/2」高門檻。

內政委員會本週適逢國民黨籍召委黃昭順輪值主席,排定於今日就下修《選罷法》罷免門檻、《地制法》議長投票採取記名制的「李全教條款」、地方鄉鎮市選舉是否應取消、是否應保留婦女當選保障名額等多項議題舉辦公聽會。會議除了邀集立委、內政部及中選會等部會官員,也邀請法學教授、律師、公民團體「割闌尾計畫」、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學者專家發表意見。

學者質疑罷免條件鬆:應比照選舉繳保證金

針對下修罷免門檻,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廖義銘指出,現行法律對參選和罷免的規定並不對稱。廖義銘表示,登記參選時需要繳交保證金,提出罷免時是否也應該繳保證金才算合理,另外,他也舉例指出如果候選人當選時得票數是5萬票,遭到罷免時應該以此為門檻。對此,泰鼎法律事務所律師、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成員葉慶元也表示贊同,強調罷免同意票必須等於或多於被罷免人原來的得票數,罷免案通過才算合理。

對於公民團體質疑罷免高門檻,陳純敬則是強調下修必須要慎重考量,因為當初參選的其他候選人支持者本來就不會支持當選人,擔憂會演變成群起圍攻促成罷免的局面,影響選舉制度的穩定性,並造成制度上的不公平。

林祖儀舉證罷免困難 質疑內政部「打群架」說詞

長期參與罷免權運動、推動蔡正元等前立委罷免案的林祖儀對於學者指出罷免相對於參選條件寬鬆、內政部認為會引發打群架效應,則提出不同看法。

林祖儀舉2014年罷免蔡正元的經驗指出,當時能夠達成罷免案成立的第二階段連署,是因為2014年11月底縣市長大選當天,割闌尾團隊在投開票所附近設置108個連署攤點,一口氣蒐集到6萬份連署書,才能跨越選區投票人口總數13%的高門檻。林祖儀強調,如果不是配合大選,依照每天只能收到40份連署書,在30天內達到第二階段門檻並不可能,且蒐集到的連署書還必須扣除被中選會判定不合格式而作廢的部分,會需要多收兩成的連署書才保險,所以就實務經驗而言真的有必要下修門檻,人民行使罷免權才有可能。

對於學者指出罷免也應該繳保證金,林祖儀則質疑,這是否表示發動罷免的人或團體也能比照候選人獲得罷免「補助款」。林祖儀進一步就罷免必須比照當選票數表示,全國型大選時投票率約略在六到七成,中選會主委劉義周也曾指出,罷免案和立委補選這類單一舉行的選舉相似,投票率都只有三、四成,按照現在罷免案投票率必須超過選區投票人口50%、同意票又必須超過有效票總數50%的雙重高門檻,罷免要通過非常困難。

而對於內政部提出罷免變成打群架的假設,林祖儀則舉吳育昇罷免案為例指出,2012年吳育昇當選立委得票數為10萬7821票,以當時全部投出的有效票達21萬2千多票來看,依據內政部與中選會的說法,相當於約有11萬人不支持吳育昇,會支持罷免吳育昇。但實務上在割闌尾團隊推動吳育昇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時,需要3萬7千份連署書才能成案舉行罷免投票,但收到的連署書卻只有2萬多份。林祖儀也列舉林鴻池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指出當時收到的連署書也低於門檻的2萬7千份,強調這兩個案例都顯示,內政部所謂的打群架並沒有發生。

罷免制度有問題 學者呼籲檢討

對於現行罷免法規,勤益科技大學副教授周宗憲則指出,現在的制度設計把沒有參與罷免投票的選民都視為反對罷免,以此設立罷免投票數必須超過選區投票人總數50%的門檻,但這些選民裡包含無意參加投票的棄權票,從根本上就排除投票人棄權的自由。周宗憲強調,從人民參政權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制度設計有很大的問題,應該在修正罷免規定時一併加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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